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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长办公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表日期:2026-10-31 阅览次数:703 新闻来源: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特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5-2026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公布的50条事项清单,持续加强权力运行与监督、财务资产及收费、招生与考试、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与学科、对外交流合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提高学校信息公开水平,保障师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机制建设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校长、党委书记为核心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学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校内机构设置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公开具体职责,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压实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体责任,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主抓,安排专人统筹梳理、动态管理公开内容。同时将清单所列事项纳入年度考核评议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在此基础上,学校持续优化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落地。

(二)增加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学校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多元实施路径,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发布形式,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地落实。严格遵照制度要求,主动及时、全面规范发布校务信息,着力推进校内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学校官网、二级学院网络平台、校园广播、校报、工作简报、办事手册、招生简章、正式文件、会议、意见箱、通知公告等校园信息发布平台,同时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依法依规向全体师生与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三)完善工作考核评议机制,促进信息公开落在实处

学校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学年考核有机融合,推动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学校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采取定期问询、督查督办等方式,动态掌握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师生满意度等纳入年度考核评议,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

2025—2026学年,学校通过印发公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学生工作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学工)、各二级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下公示栏告、印制宣传制品等多种途径,对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具体情况如下:通过学校官网发布新闻441条、通知公告78条;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动态32条、招生信息138条、就业新闻89条、就业招聘信息1100余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290期、通知公告10期,官方抖音发布信息102条,官方视频号发布信息102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62条,官方小红书账号发布信息130条;微学工发布信息311条,其中学工新闻87条、学工分享87条、学工贴士33条、学工预告21条、学工通知13条、学工喜报9条、投票公示9条;各二级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531条,其中公示通告153条、制度通知49条。

统计期间,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32次,组织校长接待日活动9次、校长下午茶活动8次;编辑印发党委文件38份、行政文件164份;党政联席会议纪要33份;编撰《华清观察》4期、《西安建大华清通讯》8期、《华清动态》44期、《教学简报》4期、《就业简报》9期、《军训快报》3期、《晨读晨练公告》25期、《学情快报》84期,制作各类宣传展板、条幅等宣传物料共160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官方网站为核心线上平台,集中发布学校概况、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础信息,全面涵盖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招生就业、党群工作等业务领域,同步公开重大事项、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成果等重点内容。

 线下场景中,学校依托多元发布载体,用好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校报期刊等固定阵地,结合校级会议、班级主题班会等分层方式精准推送信息,实现信息传递全覆盖、无盲区。

2.招生考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依托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公开学校招生简章(含收费标准)、招生专业及计划、历年分数线、各省录取分数线、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以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学校开设招生咨询专线,为考生提供投档分数、录取状态、录取通知书寄递进度、各省各批次录取动态等一对一咨询服务;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方便考生就录取相关问题提出异议、反馈诉求,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阳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公开。学校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收费公示牌等渠道,公示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渠道,并随录取通知书附送入学须知,明确新生学杂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二是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学校公开发布各项财务制度文件,方便校内师生员工查阅,既能清晰地了解相关制度规定,也能有效监督制度执行落地情况。三是落实招标采购公开。设备物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严格依规开展招投标,及时在官网发布招标公告,保障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四是做好预决算信息线下公开。学校线下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以及学校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预决算情况清晰可查。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岗位选拔聘任等重点人事工作中,严格遵照政策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学校依托多渠道发布人事信息,通过校园官网、专业招聘平台、纸质公告张贴等方式,公示工作流程与评审结果,保障人事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可追溯、可监督。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编制《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开本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等核心教学内容。依托教学管理系统,向师生公布教学要求、开课标准等信息,并开通网上评教系统,为师生互动反馈搭建便捷渠道。

在专业建设中,学校不断完善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内涵为着力点,动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监测的数据为支撑,结合用人单位反馈,组织专家对学科(专业)的就业前景及就业竞争短板进行研判,据此调整专业设置。学校锚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及机电类的“三化一类”新工科专业建设方向,逐步形成以工学类专业为主体、信息机电、智能建造、人居环境、管理艺术等传统优势专业为根基的布局,同步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储能科学等新兴专业,各专业多元协同、均衡发展,办学特色鲜明、专业体系完备。

6.学生管理服务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工作的申请评审中,始终坚持以生为本、服务学生。新生入学时,向全体学生发放《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手册》,载明学籍管理办法、奖助贷勤申请管理规定、学生奖惩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内容。同时依托微学工公众号平台发布通知、公告及公示,保障学生及时知晓相关政策,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学校在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时,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华〔2026〕12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西建华〔2026〕13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经过线上公开投票和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投诉及社会监督。

在开展奖助学金的评选、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申请等学生资助工作时,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建华〔2025〕4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西建华〔2024〕7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勤工助学章程》(西建华〔2016〕48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西建华〔2016〕5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各二级学院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电话,接受投诉及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或受助者。

在开展学生奖励处罚工作时,学校制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建华〔2021〕147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西建华〔2019〕87号)等文件,并将奖惩文件收录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手册》中,向每位学生发放。具体处分学生时,先由二级学院充分调查,确保处分事实清楚,并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处分等级,并告知学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再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二级学院的处分意见,根据处分的级别提交学校相关会议讨论确定。在处分文件形成后,由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当面送达学生,并提醒学生自处分下发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学校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对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落实公开任务,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目前,学校已基本建成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公开平台持续优化,师生及社会公众可通过多种渠道便捷查阅信息,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度较高。

五、因信息公开受到的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学校不断加强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目前为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及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5-2026学年,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成效稳步显现,工作机制持续健全,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发布渠道更为畅通,得到广大师生认可。学校通过设立校长信箱、落实校长接待日、开展校长下午茶等活动举措畅通师生诉求渠道,倾听师生意见,回应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师生好评。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改进空间: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足,多以结果公示为主,配套政策解读偏少,难以满足师生和社会公众深度查阅的需求;二是,互动反馈闭环不够完善,以单向发布信息为主,对公开信息的答疑、意见跟进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各部门信息联络员多为兼职,缺乏常态化业务培训,对公开范围、保密边界把握不够精准。

在之后的工作中,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不断改进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维度,在公示结果的同时配套政策依据、流程说明,细化内容解读。引导各二级单位立足师生需求,梳理公开材料,提升信息可读性,更好地满足深度查阅需要;二是,健全互动反馈闭环机制,依托各类公开渠道增设答疑板块,安排专人跟进师生诉求,及时回应疑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三是,建强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公开范围、保密审查等内容。明晰岗位责任,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与实操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学校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公布的清单50条事项,逐项认真核查,并列明清单事项的网址链接等情况(详见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附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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