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0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9〕1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就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摸清底数,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关注力度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宣传国家生源自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增加关心支持力度,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和家庭的经济、生活压力,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
二、申请范围
各二级学院今年要全面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要求,将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申请范围。
三、贷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参加预申请
首次申请的学生要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预申请相关手续。
(二)贷款申请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2020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6月15日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今年贷款办理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续贷的学生必须在在6月15日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系统在线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续贷声明”字数不得少于200字,内容必须包含在校表现、续贷申请、诚信还款承诺三部分内容)。未
在网上按时完成续贷声明的学生,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予以办理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学院“续贷声明”审核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5日。
(四)学生办理贷款时间
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五)提交相关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学生于6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3),并将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6月15日前上交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本次工作中,应加强对国家新出台资助政策的宣传,使每个学生能够了解最新的资助政策;
2.各二级学院应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使每一位老师熟悉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方法,指导学生在线填写相关表格、续贷声明并完成贷款毕业生信息变更、毕业确认;
3.各二级学院应要求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牢记本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1年内至少登录2次系统;若密码忘记,第一时间与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重置密码;牢记本人的支付宝用户名和密码;
4.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办理贷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诚信还贷意识。要重点对贷款的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白志萍 029-82628206
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程雪妮 029-82628206
邮箱:404507785@qq.com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