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研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和力量。现决定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第八届“华清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23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一)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团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中心主任及科员、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为成员,负责指导竞赛工作,对竞赛组织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陶 李
副组长: 李秋丽
成 员:院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中心人员、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各分团委书记
(二)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大赛组委会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院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院进行质询,并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组委会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29-82628356。
三、参赛对象
凡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均可报名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指导教师限1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作品参与总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限1人。
四、竞赛内容
竞赛共分为主体赛事和专项赛事。
(一)主体赛作品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限定5大方向:“发展成就、美丽中国、中国之治、文明文化、民生福祉”。
(发展成就:着眼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科技自立自强等。美丽中国:着眼于绿色低碳、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清洁利用等。中国之治:着眼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完善社会治理等。文明文化:着眼于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文明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传播等。民生福祉:着眼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疫情防控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专业领域划分5大类:“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
(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二)专项赛包括:揭榜挂帅校企联合专项赛、红色专项赛、黑科技专项赛,具体要求见相应的竞赛通知。
(三)特别说明:
1.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主体赛和专项赛评选,只能选择其一参赛。
2.主体赛1个学生限报1部作品,但是参加专项赛不受影响;主体赛1部作品只能选择1个作品类别进行申报。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要求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附件材料无字数限制。
4.以下内容不在申报范围之列: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包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但是获奖作品如果在内容上有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的除外。
五、奖项设置
(一)省赛结束后,校赛与省赛同时进行表彰。学院对获奖学生团队在课外八学分认定、竞赛获奖等方面有奖励政策;对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的,在工作量认定、竞赛奖励等方面有政策支持。
(二)大赛组委会根据项目质量,按比例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根据参赛作品实际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根据主体赛事、专项赛事的组织报名数量及作品总体质量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工作者”。
六、工作安排
(一)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参赛方案,成立由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教研室等部门和学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并指定竞赛联络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将二级学院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情况提交至院团委。
(二)日程安排
1.初赛阶段
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广大同学的参赛动员、报名咨询、项目指导和初赛等工作,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院团委)推荐优秀参赛作品。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申报书:参赛团队或个人需要提交《作品申报书》纸质版一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作品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为“申报书+学院+作品名称”)。
(2)项目文本:参赛团队或个人按照《参赛作品文本撰写格式及装订要求》提交完整纸质版作品文档一份(使用统一封面),并同时提交作品文档PDF和word电子版(文档命名为“项目文本+学院+作品名称”)。
(3)参赛作品汇总表:按照有关要求,汇总推报的参赛作品,提交《参赛作品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参赛作品汇总表+学院”)。
2.校赛初审阶段
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品直接淘汰;2023年1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公布进入复赛阶段项目名单。
3.项目完善阶段
进入复赛阶段参赛团队参考评审组及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作补充调研、分析,进一步完善参赛作品文本、同时充实支撑材料等,于2023年3月2日前将最终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
4.项目复评阶段
根据《评审标准》对进入复赛的作品进行评审,参赛作品按照“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进行书面评审,综合评出优秀项目进入终审决赛。
5.终审决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综合考察参赛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赛作品最终文本和终审答辩表现进行评选打分,并根据成绩评出校级获奖作品。
6.项目推优阶段
大赛组委会从校级竞赛获奖作品中择优遴选参赛作品,参加2023年陕西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辅导。
七、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学生在遵循学术规范和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实践成果向“挑战杯”竞赛转化。
(二)推优省赛阶段,参赛项目文本封面、目录、正文、附录等部分均不得出现作者学院、班级和指导老师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有关竞赛未尽事宜请致电组委会办公室,或访问院团委官方微信平台,请扫码加入校赛1群或校赛2群(选择其中之一)获取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29-82628356 029-82628312 联 系 人:巨 婷 黄 飞
附件:1.竞赛作品类别
2.作品申报书
3.文本封面
4.评审标准
5.评奖细则
6.参赛作品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
7.第八届“华清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2年10月22日